中共上海开放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落实二级 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记实工作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根据《中共上海开放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沪开大委〔201525号)、《中共上海开放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沪开大委〔20162号)、《上海开放大学落实推进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试行)》(沪开大委〔20172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本办法旨在贯彻落实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以下统称“二级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推动其更加有效地发挥自我监督作用,并依托二级单位兼职纪检监察员纵向延伸监督网络,加大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力度。

主要原则是一事一记、全程记录,实事求是、客观真实。

二、适用对象

本办法是指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依照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如实记录在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

三、记实内容

按照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要求,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严明党的纪律、持续深入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好用好干部、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立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带头廉洁自律等重要事项,对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所做的研究部署、学习教育、监督检查、建章立制、调查研究、述责述廉、廉洁自律等履行主体责任关键环节,进行及时、如实的记录,做到全程留痕。

记实的主要内容范围如下:

1.研究部署方面

1)及时传达贯彻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统筹安排、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2)将党风廉政工作列入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

2.学习教育方面

3)带头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规制度、重要文件;

4)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在本单位上1次廉政党课。

3.监督检查方面

5)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每年3月底前上报校党委和纪委备案;

6)对本单位人员加强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等的教育,严格执纪;

7)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8)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9)严格落实有关专项经费监管制度;

1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

4.建章立制方面

11)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并执行本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12)开展本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13)建立党务和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14)认真执行处级以上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出国(境)行为。

5.调查研究方面

15)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调研;

16)了解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

6.述责述廉方面

17)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评会上报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和本人廉洁自律情况。

7.廉洁自律方面

18)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各项规定。

8.其他方面

19)创造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

20)本单位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其他内容。

四、工作程序

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应根据学校党委部署,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重点记录个人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情况。原则上,在完成相应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将具体工作事项做好记录,并将相关情况通过兼职纪检监察员向学校纪委报备(详见附表1)。年终完成年度记实表(附表2)。

学校纪委根据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坚守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纪委办公室记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填写记实工作表(附表3),建立记实台账,加强梳理分析,针对薄弱环节、倾向性问题等提出廉政工作建议。

学校党委和纪委加强对二级单位的指导和督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党委和纪委不定期对二级单位记实工作进行抽查,年底组织集中检查,对工作中的有效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对存在不查纠和不作为的问题提出通报并督促整改。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主动落实工作记实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记实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应抓好示范引领,注意及时记录、及时总结。

2.认真负责,做好填写和提交工作。记实材料由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本人填报,记录应真实、准确,不得虚报、瞒报。应一事一记,一事多次完成的,可一事多记。

3. 做深做实,践行“一岗双责”。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以记实工作为基础,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析研究,确保工作实效,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